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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属于初级职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可知:
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温馨提醒:想要享受初级职称的福利待遇,那还需要被工作单位聘用才行,只有被单位聘任了(颁发经济师职称聘任证书),才算具有初级经济师职务职称。
初级经济师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初级经济师考试《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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