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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为2020年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二章第三节的知识点,还未开始2021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三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知识点: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性质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并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带息,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取得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应收票据到期
收回款项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
付款方无法支付 |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
3.应收票据贴现
(1)贴现所得金额的计算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提示】无息票据的到期价值即为票面金额;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为到期本利和。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1-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期日——首尾只算一天
(2)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①贴现时,企业应确定该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已将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
保留了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视为短期借款 |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
②到期时,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据款,银行从贴现企业账户中扣除票据到期价值
已经终止确认 | 没有终止确认 |
将未收回票据款视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 偿还短期借款,同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
知识点: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性质与范围
1.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属于应在一年内收回的短期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流动资产项目。
2.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 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 |
合同资产 | 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 |
(1)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计入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
(2)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 等科目,贷记“合同资产”等科目。
(二)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及核算
应收账款按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入账。在有折扣的情况下,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扣除商业折扣(促销的优惠)但未扣除现金折扣(鼓励顾客提前付款的优惠)的金额。
1.因销售商品等业务取得应收账款时(扣除商业折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实际收到款项时(扣除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倒挤)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数额)
贷:应收账款
(三)坏账的核算
1.坏账确认的条件
(1)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遗产或破产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较长时间不能清偿(3年以上),并有充分证据表明以后仍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
2.坏账计提的范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3.坏账核算的方法——备抵法
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 | 估计坏账损失金额=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提取比例 |
账龄分析法 | 对不同账龄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账龄越长,提取比例越高 |
4.会计处理
初次计提 |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金额) 贷:坏账准备 |
再次计提 | “估计坏账损失金额”是“坏账准备”应有的贷方余额: ①估计坏账损失金额>原“坏账准备”贷方余额,或原“坏账准备”有借方余额,补提差额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②估计坏账损失金额<原“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冲销差额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
确认并转销坏账损失 |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
收回已发生的坏账损失 |
知识点: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时 |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 |
收到货物时 |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或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 |
多退少补 | 补付 |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
退款 |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
预付账款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不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知识点:其他应收款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4.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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