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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存货(第四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辣椒 2021/05/10 08:52:32 字体:

下文为2020年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二章第四节的知识点,还未开始2021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知识点: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第04讲 存货取得和发出

第四节 存货

知识点:存货概述

1.存货内容

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生产成本(即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提示】

工程物资属于非流动资产,不属于存货(并非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

2.存货确认的条件(同时满足)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知识点:存货的取得

(一)存货取得的计价

1.外购

(1)购买价款: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

(3)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提示】

一般纳税人所支付的存货运输费用,可根据运费(不含装卸费、保险费)的9%计算进项税额,不计入存货的成本。

2.自产、委托加工: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成本

3.投资者投入: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盘盈:重置成本,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报批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二)存货取得的核算

发票账单已到且存货入库(货、单都到)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发票账单已到但存货尚未入库(单到货未到)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存货已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货到单未到)

月末办理暂估价入库手续: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下月1日以红字冲回

知识点:存货的发出

(一)存货发出的计价

1.先进先出法:假设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

【提示】

先进先出法下,发出的存货按较早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计价,期末存货按最近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计价,因此:

(1)期末存货较为接近现行市场价值;

(2)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发出的存货计价偏低,从而低估销售成本、高估利润;同时导致期末存货计价偏高,高估期末存货。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3.移动加权平均法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4.个别计价法:以能够确认存货的实际流转状况为前提,按发出存货所属购入批次的单位成本计价。

(二)存货发出的核算

发出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一般耗用)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

  贷:原材料

销售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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