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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天津市2021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共26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予以公示,共281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
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
附件内容详情见:
2021年12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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