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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打卡冲刺活动进入到最后一个阶段,考生在开始第三阶段的打卡复习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对前两个阶段的学习内容进行复习。随着时间变长,记忆也会逐渐弱化,对学过的内容适度重复学习,有利于加深理解。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以往打卡小程序中出现的核心知识点,请考生们及时复习。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有:
①年终决算前;
②在合并、撤销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③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④股份制改造前;
⑤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⑥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局部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大的财产物资。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①财产、库存现金保管人员更换时,以分清经济责任。
②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
③上级主管、财政、审计和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
④进行临时性清产核资时。
3.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
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可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二、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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