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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保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2/09 11:22: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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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

(1)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

(2)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

【注意】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国家机关提供票据保证的,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票据保证的除外。

2.记载事项

必须记载事项
表明 “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1)保证人名称和住所:未记载的,以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保证人住所;
(2)被保证人的名称:未记载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
(3)保证日期:未记载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注意】此处教材表述为:保证人“必须”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3.保证责任

(1)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附条件的保证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注意】与背书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进行区分。

5.保证效力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或粘单未记载下列事项,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的有( )。

A.保证人签章

B.保证日期

C.被保证人名称

D.“保证”字样

【正确答案】BC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B.保证附有条件的,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C.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D.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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