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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应纳税额(06.0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5 14:21:40 字体: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新货物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税,不得扣减旧货物价格(金银饰品除外)。

  2.以物易物:以发出货物核算销项税额;以收到的货物核算进项税额。

  3.准予抵扣进项税额: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海关专用缴款书。

  ③免税农产品,13%计算抵扣④应税服务等。

  4.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服务。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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