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会计档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19/12/11 17:51:58 字体: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核心知识点,以下是关于《经济法基础》会计档案的知识点,赶快来学习吧!

✔会计档案

(1)归档

单位“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临时保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一年”;确需推迟移交,应经“档案机构同意”,最长不超过“三年”。

(3)移交与接收

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4)外借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

(5)保管

①保管期限包括“永久、定期”两类;

②定期的保管期限包括“10年、30年”两类。

2020年初级会计新一年的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学员准备了各种不同种类的班型:▎超值精品班 高效实验班 ▎私教直播班 ▎双证上岗班 ▎,赶紧加入我们吧。马上报课学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