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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6 16:35:35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要求

  一、劳动者

  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提示】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岁)

  二、用人单位

  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提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入取财物。

  【提示】 其他名义  一般是指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提示】其人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建立劳动关系建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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