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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内容:
知识点、税收优惠(★★)(13年多选、不定项;14年多选)
优惠政策 | 项目 |
免税收入 | 略 |
免征 | 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 【注意】“渔”指远洋捕捞 |
减半征收 |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注意】技术转让所得=收入-成本-税费 |
三免三减半 | (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
加计扣除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加速折旧 | (1)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
减计收入 |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应纳税额抵免 | 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税收优惠”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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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细内容: 从事和承包经营有什么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解答】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是指企业自己进行经营。 承包经营就是由自己不进行经营,别人承包进行经营。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例如:甲企业投资2亿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果甲企业在建设这个项目时,把这个项目的建设工程承包给了乙建筑公司,那么乙公司就是属于“承包建设”的,是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如果甲企业把这个项目建设后,自己不经营而是承包给丁企业来经营,那么丁企业就属于“企业承包经营”,丁企业也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只有是甲企业自己进行经营,才可以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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