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20 苹果版本:8.7.2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城建税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9/14 11:20:33 字体:

  试题内容:

  根据城建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的有()。

  A、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B、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C、纳税人被处罚的“三税”罚款

  D、纳税人因欠缴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城建税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城建税计税依据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城建税计税依据

  问题详细内容:

  什么情况对城建税进行补税的同时,征滞纳金和罚款,烦请举例解释,谢谢老师!

  答疑老师回复:

  【解答】城建税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2016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2016初级会计职称不同人群报考方案>>

·2016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