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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09.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9/22 14:01:42 字体:

  诉讼时效

  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1年身体质量租金寄存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普通诉讼和特殊诉讼的时效期间起算点: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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