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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两个多月就要开始了,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精心为即将考试的小伙伴们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时间紧迫,大家快快看起来吧!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努力的你们一定会梦想成真的!
【重要考点】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
(二)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适用的情形: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特殊】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2.国家机关录用和聘任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3.事业单位中具有管理公共职务职能的组织,其录用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考情分析】高频考点。年年有题,
全面掌握!主要包括主体、义务、形式和效力几个方面。从考试题来看,考核单位义务中“不扣证、不收财物、不要担保”的判断性问题较多;劳动关系的建立中“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和订立形式中“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规定”考频之高,形式之多,令人咋舌!订立形式中口头形式的特点和合同效力考纯粹记忆的内容相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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