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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02 10:19:01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注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计提折旧,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

  【注意】

  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取得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价。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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