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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邮电通信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02 11:47:21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邮电通信业

  1.一般规定:营业额全额

  (1)邮政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传递函件或者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或其他邮政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2)电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或其他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2.余额计税:

  (1)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业务: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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