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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08.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8/27 20:33:20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8条)

  2.法院“不受理”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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