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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基础知识:长期借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11 11:15:02 字体: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4日。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初级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长期借款

一、长期借款概述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该科目可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一)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1)★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3)★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

(4)★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三)归还长期借款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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