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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各位小伙伴们准备得怎么样了呢?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汇总了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八章“保险”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详细问题描述:
各项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疑老师回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金
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支付。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一。
(3)参保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
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链接】“因工致残”的,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
(2)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意】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死亡补助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向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4)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工伤保险:
1.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③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
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负责到底)
(2)其他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生活护理费
(3)伤残津贴
【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亡待遇
前提条件:职工“因工”死亡和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原因导致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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