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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税的应税项目(5.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5/07 19:04:36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的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移动试题班课程。另外,正保会计网校特地整理了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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