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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盈余公积(5.1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5/13 15:58:29 字体:

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1.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应通过“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等科目核算。

2.盈余公积补亏

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4.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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