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应付职工薪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10/27 10:22:23 字体: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启动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1.职工薪酬定义: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2.职工的含义(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二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三是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3.职工薪酬主要内容(共8项)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通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

  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中的“一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将自产或外购的商品发放给职工、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自有资产或租赁自产供员工无偿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服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期末贷方余额放映的是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并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累计折旧”;

  租赁住房等资产无偿供职工使用,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资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4.应付职工薪酬的发放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医药费、个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向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生活困难职工等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支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作相应的处理;

  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银行存款”等。

点击查看原帖>>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