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1/29 08:54:40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解答:初级会计实务中涉及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一般情况下,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是销售收入,而委托加工收回的物资无法确定销售价格时,需要计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同时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组成计税价格也应含有消费税,因此在材料成本加上加工费用的基础上还需要加上消费税,在不知道消费税的情况下,应先除以(1-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含消费税的价格。这就是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原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