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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9 09:18:54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解释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解释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承受人均应缴纳“契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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