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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期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11 09:48: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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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诉讼时效期间的终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决定延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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