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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法律事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05 10:35:30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释1】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例如,甲、乙公司签订合同(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合同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

  【解释2】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区别。

  1.法律事件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解释】自然灾害可引起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人的死亡可引起抚养关系、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

  2.法律行为

  (1)无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如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3)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订立遗嘱);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订立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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