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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考试重点:异地银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10 15:10:03 字体: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16日,不知各位考试复习的如何?知识点掌握地怎么样了?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考试重点都掌握了吗?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1.实名制管理: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2.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3.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文件。

4.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与银行按规定核对账务。

小编有话要说:

基础知识的掌握是考试成功的关键部分。如果连知识点概念都不清楚,再多的练习都是无用功。所以大家要先将基础学习班听完,老师会带领大家将初级考试中最基础的知识掌握,将基础知识夯实扎实。正保会计网校初级职称课程正在火热招生中!如果大家还没有加入我们,快上正保会计网校选课听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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