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会计档案归档和移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蒙奇奇 2018/09/29 15:01:15 字体: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预计12月份发布,现在大家可以先复习2018年初级会计教材,粗略地过一遍课本,掌握基础的知识点。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专家为广大考生总结的经济法基础-会计档案,快来学习吧!

学习1

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单位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移交 

1.临时保管期限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2.推迟移交 

因工作确需推迟移交,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3.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期限 

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会计档案查阅 

(1)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 

(2)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看书、听课、做题,这才是备考初级会计职称的正确姿势!2019年初级职称新课已开通,随报随学,不限时间和地点,了解一下?辅导课程详情>>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精选练习题

90%考生都做错的题目?听听专家讲解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