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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的适用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19/03/07 10:04:58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知识点比较杂比较碎,考前突击是无法备考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时坚持学习,时常复习时常回顾并进行总结。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的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快来学习吧!

每日知识点6

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的仲裁;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3)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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