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承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19/03/14 10:56:42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知识点比较杂比较碎,考前突击是无法备考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时坚持学习,时常复习时常回顾并进行总结。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承兑的相关内容,快来学习吧!

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承兑

  (一)概念: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知识点链接】承兑人: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是汇票主债务人。

  (二)承兑程序:

图片1

  【记忆小贴士】重点内容总结

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3日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效力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链接】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正保会计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特整理了学习资料大礼包,满满的备考资料,全是干货,点击领取>>

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