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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天向前迈进一步,就会距离成功更进一步,每天学习一个知识点,你就距离拿到初级职业资格证又进一步啦!下面是《经济法基础》增值税征税范围相关知识点,赶快学习一下吧。
增值税征税范围 | 具体应税项目 | 税率 | |
销售货物 | 有偿转让货物 | 16% 农产品、生活必需品(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等)、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饲料等适用10%税率 | |
提供应税劳务 | 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6%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 | |
进口货物 |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劳务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 16% | |
销售服务 | 交通运输 服务 | 陆路、水陆、航空和管道运输服务 | 10% |
邮政服务 |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以及其他邮政服务 | 10% | |
电信服务 | 基础电信服务 | 10% | |
增值电信服务 | 6% | ||
建筑服务 |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以及其他建筑服务 | 10% | |
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 6% | |
现代服务 |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及其他现代服务 | 6%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 不动产租赁服务10%) | |
生活服务 |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 | 6% | |
销售无形资产 |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 6% (转让土地使用权10%) | |
销售不动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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