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受理后,由法院进行立案登记,确定案号和管辖法院。
2. 审查:法院对行政诉讼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 开庭: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开庭,进行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点。
4. 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5. 判决: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做出判决或裁定,结束案件审理。
6. 上诉: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将再次审理案件,做出新的判决或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行政诉讼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审理程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