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行政行为性质的决定、命令、处罚等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处罚等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者改变该行政行为。
2. 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行为。
3. 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或者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行政机关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签订的行政协议,如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当行政机关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主要涉及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行政协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