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不得少于每年40学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4.《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积累学分,满足考试报名和注册的条件。
总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等多个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需求,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