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审判制度中的判决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文书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基本情况。
2. 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判决文书应当清楚地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审理。
3. 判决结果:判决文书应当明确判决结果,包括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4. 理由:判决文书应当详细阐述判决结果的理由,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等。
5. 诉讼费用和期限:判决文书应当明确当事人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和期限。
6. 上诉权利和期限:判决文书应当明确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和上诉期限。
7. 生效时间:判决文书应当明确判决的生效时间,即判决作出后多少日生效。
总之,判决文书应当简明扼要、清晰明了、具有可读性,以便于当事人理解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