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对当事人、行政机关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具体来说,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当事人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2. 对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对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执行,不能再行政上作出与之相反的行为。
3. 对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间接的法律约束力。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对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间接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法律关系,那么其他利害关系人必须按照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总之,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它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还对行政机关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也是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