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资产的变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资产增加:政府单位购买或获得新的资产,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处理方法:按照购买或获得的成本计入资产账户,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2. 资产减少:政府单位因为出售、报废或损失等原因减少了一些资产。
处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将减少的资产从资产账户中扣除,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3. 资产折旧:政府单位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折旧。
处理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金额,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4. 资产清查:政府单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可能会发现一些资产已经不存在或者已经报废。
处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存在或报废的资产从资产账户中扣除,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总之,政府单位资产的变动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