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货物的价值是一个重要的计算因素。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货物的价值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以货物出口国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货物的价值。如果交易价格不存在或者不可靠,可以使用类似货物的交易价格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货物的价值。
2. 在货物的交易价格基础上,应当加上一些特定的费用和成本,例如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等。这些费用和成本应当与货物的出口有关,并且应当可以证明。
3. 如果货物的价值无法确定或者存在争议,海关可以要求货主提供更多的证据,例如货物的市场价值、货物的生产成本等等,来确定货物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货物的价值只是计算关税应纳税额的一个因素,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货物的分类、税率等等。因此,在确定关税应纳税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