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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3/12/18 11:50:31  字体: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要求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决定书后,可以在15日内向同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受理申请:税务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 复议审查:税务机关应当在30日内进行复议审查,并出具复议决定书。如需延长复议期限,应当征得申请人同意,并在复议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
4. 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书应当明确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的名称、复议事项、复议理由、复议决定等内容,并告知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诉讼。
5. 行政诉讼:如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否则将失去行政复议的权利。同时,复议决定是终局性的,如申请人不服,只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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