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免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回土地时,对该土地的增值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税。
2. 国家和地方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占用、划拨、出让等行为时,对该土地的增值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税。
3.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公益事业用地,对该土地的增值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税。
4.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等政策而对土地实行的扶持政策,对该土地的增值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税。
5.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政策而对土地实行的扶持政策,对该土地的增值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免征范围的具体适用条件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