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类:
1. 土地出让方: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单位或个人。
2.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方: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过程中,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给他人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单位或个人。
3. 土地转让方:指在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单位或个人。
4. 土地征收补偿款领取人: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依法领取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单位或个人。
5. 土地协议出让方:指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过程中,将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他人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单位或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个人出售自己的住房所得到的土地增值收益,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如果个人出售的房屋是非自住房屋,那么其所得到的土地增值收益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