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办法是一种简化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方法,适用于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且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情况。其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纳税人的收入减去基本减除费用(目前为5000元),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具体值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档次而定。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以参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举个例子,假设某纳税人的月收入为2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2万 - 5000 = 1.5万
如果他属于应纳税所得额在1万-2万之间的档次,那么他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那么他的应纳税额就是:
应纳税额 = 1.5万 × 10% - 210 = 90元
因此,这个纳税人在简易计税办法下的应纳税额为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