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税法》,以下情况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1. 生产、批发、零售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2. 生产、批发、零售自产自用的手工艺品、土特产、农副产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3. 生产、批发、零售邮票、邮资封片、邮政明信片、邮政兑换券;
4. 生产、批发、零售旧书、旧报、旧刊;
5. 生产、批发、零售邮票、邮资封片、邮政明信片、邮政兑换券;
6. 生产、批发、零售艺术品、文物、古玩、旧货;
7. 生产、批发、零售个人自用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小型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殡仪用车、教练车、出租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卫车、公共交通车、学校班车等;
8. 生产、批发、零售乡村公路客运车辆、农村电动三轮车、农村载货三轮车、农村小型普通客车等;
9. 个人自用的物品或者小额赠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虽然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和纳税申报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