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畴,但它们的计算和纳税方式有所不同。
1.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从报刊、杂志、图书、音像制品、电影等媒体上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报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应当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800元的费用。例如,某个人的稿酬所得是10000元,那么实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800)×20%=1840元。
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从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而取得的报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享受费用扣除。例如,某个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10000元,那么实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20%=2000元。
综上所述,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区别在于计算纳税的方式和费用扣除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