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10/25 10:53:49  字体:
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是根据以下两种情况中的较早者确定:
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即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
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筑工程分期施工,每一期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在每一期施工完成后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义务。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