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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4/10 10:21:14  字体: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确定,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1.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为60日。自收到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 对于税务机关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纳税人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对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行为不服的情况,纳税人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则视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同时,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未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税务机关也可以拒绝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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