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资格是指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所应具备的法律能力和资格条件。具体来说,行政主体资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机关的设立资格:行政机关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设立,如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等。
2. 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资格: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成立,如政府部门、行政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等。
3. 行政机关的职权资格: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
4. 行政机关的行政区划资格: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设定行政区划,如省、市、县、乡、村等。
5. 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资格: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对社会管理、服务和监管等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
这些资格条件是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行政机关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