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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财政局发布了淮北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继续教育办理须知详情如下:
淮北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继续教育办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办理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的人员为已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关于符合视同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请查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
二、受理部门
信息档案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三、登记时限
当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请于次年3月前完成登记。
注: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按照以往年度有关规定执行,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
四、办理流程
如使用360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登陆。
1. 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如已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直接登陆;如不是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请先注册,注册后登陆。“区域与部门”选择“淮北市——市财政局”
2. 在“淮北市财政局(国资委)”页面下找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事项,并点击进入。
3. 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事项,点击右侧“在线办理”按钮进入办理界面。
4. 请按照要求填写继续教育年度、培训/通过时间、参加继续教育方式、学分、上传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下面的“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五、 注意事项
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按照以往年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的会计管理网页,在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
淮北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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