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将新增证书邮寄业务

来源: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编辑:白娘子 2019/01/31 17:24:44 字体: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于2019年1月16日发布《关于开展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快递邮寄服务的通知》,以下为详情:


为方便考生办理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领取业务,减少路途时间,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将新增证书邮寄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原则

根据自愿的原则,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办理职(执)业资格证书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

开办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后,将实行现场取证与邮寄取证并行,即考生可以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领取证书,也可以自愿选择快递邮寄方式取证。选择快递邮寄方式取证的,邮资由考生自付。

二、 受理范围

2009年度以后,凡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报名并考取的几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单见附件一),均可申请委托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

三、 办理流程

1. 考生通过扫描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证书邮寄二维码(二维码请查看相应领证通知),考生务必查询确认其本人已考试合格并获得证书且厦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已发布领取通知而考生未领取的前提下申请邮寄办理快递业务。(领证通知未发布时申请的邮寄服务视为无效订单;若领证通知发布后,考生仍需办理邮寄业务,则需要重新申请

2. 点击信息录入

3. 阅读邮寄办理须知,同意后即可填写邮寄信息。(备注:仅限2009年后未领证书;且邮件必须本人签收

4. 申请人按照提示填写真实有效的快递信息(备注:收件人必须为考生本人

5. 提交成功,页面跳转回起始页面

  6. 点击信息查询,查询邮件(邮件号将在证书寄出后自动体现

步骤5

四、 开办时间

职(执)业资格证书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办理。

五、 注意事项

1、 考生务必查询确认其本人已考试合格并获得证书且厦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已发布领取通知而考生未领取的前提下申请邮寄;

2、 考生成功提交信息视同为已阅读并同意办理须知,即同意委托厦门市邮政EMS代为领取并邮寄考生证书,邮资由考生支付;

3、 考生需认真、正确填写委托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如因收件人地址错误或不详、联系不到收件人等原因造成邮件(证书)无法投递、延误、退回或邮件丢失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4、 每周五下午16:00前委托方(考生本人)通过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证书邮寄二维码提交的代领信息,将在次周周一(遇节假日顺延)统一由受委托方(厦门市邮政EMS)领取寄出;

5、 邮件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方可签收,签收时需支付邮资;

6、 如邮件在物流过程中损毁、丢失,由厦门市邮政EMS协助考生办理补办手续,并按照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相关规定赔偿处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咨询电话:0592-12333

快递邮寄服务咨询电话:0592-5653183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一

开展邮政速递业务证书名单(限2009年度以后)


证书名称

专业级别

1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中药学

药学

2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初级

中级

3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初级

中级

4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7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8

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合格证书

一级

二级

三级

9

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合格证书

二级

三级

10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初级

中级

11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2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单

合格

不合格

13

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14

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15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初级

中级

高级

16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7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18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初级

中级

19

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合格证书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