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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临沂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形式等。以下为通知详情:
关于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情况的说明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由财政部门组织,公需科目目前由人社部门组织,没有职称的会计人员只需学习专业科目。
2、继续教育登记:分纸质登记和系统登记。纸质登记,市直部门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县区的,由县区财政局与人社局商定。系统登记:目前省厅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只登记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3、继续教育形式:①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②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③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④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4、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各市财政局进行统一登记;其他视同教育:由会计人员通过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申报。
5、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登记,也可自行导入。
临沂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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