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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初级 资格证书及登记表于2016年12月29开始发放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初级资格合格证书及登记表定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9日起开始发放。市直报名点(开放大学)合格考生到市财政局会计处604室(电话0518-85521543)办理领证(含登记表)手续,县区、学校(淮工、财会院)合格考生到原县区、学校报名点领取。领证时需要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学历证书。经工作人员核对有关有效证件后,符合规定的,由本人在发放表上签字,工作人员方可发给其“资格证书”及“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单位存档用)。要求本人领证,不能代领。
连云港市会计考办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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